“我以我心爱长治 我以我行践文明”
作者:小编
发布时间:2023-06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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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以我心爱长治 我以我行践文明”——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《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
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文明行为,促进群众文明习惯养成,持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。6月30日,适逢《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颁布施行两周年之际,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积极开展了“我以我心爱长治 我以我行践文明”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。
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组织文明志愿者分别深入韩店街道、荫城镇、长安社区,乡村振兴包联村南董村、南庄村,开展《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,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并进行专题讲座。
活动现场,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解答法律咨询、普法讲座等方式宣传《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内容,传递实施不文明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有效信号,引导群众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,以《条例》规范、约束自身言行,践行文明风尚,共建美好家园。
文明行为人人有责,文明习惯养成重在平常。我局将持续开展《条例》宣传活动,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,争当学习《条例》的先行者、实施《条例》的维护者、贯彻《条例》的践行者,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。